為進一步優化梁平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梁平區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將招聘1名植物生產相關專業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崗位名稱 | 崗位類別等級 | 招聘名額 | 學歷 | 性別 | 年齡 | 專 業 | 專業科目考試名稱 |
重慶市梁平區農業委員會 | 重慶市梁平區農業技術服務中心 | 農技推廣 | 專技十二級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 | 植物生產類 | 植物生產學知識 |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一覽表》要求的年齡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
(三)符合《一覽表》要求的資格條件;
(四)《一覽表》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往屆畢業生必須在報名前一天取得學歷(學位)證書;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認證;
(五)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累計計算;
(六)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到開除公職、開除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過開除學籍、留校察看等學校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梁平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七)其他要求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證、學位證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