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
專業科目測試:應聘教育事業專業技術崗位的,在現場資格審核地點進行專業科目測試時間;應聘衛生事業單位醫藥護技崗位和其他崗位的,具體時間、地點待定。
報考梁平縣教育事業專業技術崗位的,以備課說課方式進行;報考衛生事業單位醫藥護技崗位和其他崗位的,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100分,成績當場公布。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5.考核總成績
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成績。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由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紀檢監察全程監督。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試且合格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六、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事宜在縣人力社保局張貼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招聘單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