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5.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經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豐都縣教委六樓會議室。
3.報名要求
報考者填寫《豐都縣2016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網上下載),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已經畢業的大學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及招聘條件要求的有關證件,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大學生提供加蓋畢業院校教務處(或相應職能處室)公章的《報考推薦表》(網上下載)、學生證、學習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者可委托報名,除上述材料外,還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一覽表》中有其它要求的要一并提供。報考者對所提供證件及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報名時每人只能填報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招聘崗位。
4.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方能開考,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不能遞減的,取消招聘。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www.lahummer.com.cn)了解,其中,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或考生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領取準考證:參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原件,于2016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一17:30在豐都縣教委六樓會議室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