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繳費確認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6年3月28日8: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3月25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廣元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廣元市利州東路528號、東壩平橋商業街1號)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不予減免報考費用。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有關單位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川人社發〔2015〕28號文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部分職位放寬到1:3。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www.lahummer.com.cn)了解,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本市其他職位。上述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廣元市人力資源市場網·廣元人事人才網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地點在廣元市城區,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縣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