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荚嚳己丝偝煽兂霈F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筆試成績(報考其它事業單位的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專業科目、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筆試,以加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除外),經巫山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疾煲院蟓h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有關事宜,在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以及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