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主考機關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崇州公眾信息網及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公示欄上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
九、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定向支醫志愿者和特崗教師招錄的崗位,原則安排在原基層服務單位(其他崗位若需要確定聘用單位的,則按擬聘人員成績排序選擇聘用單位)。
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到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務滿五年以上。
十、紀律和監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崇州市監察局 電話:028-82272271)。
本公告的解釋權屬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28-82208550
報名咨詢電話:028-8231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