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有關事項
1、報名時,報名人員根據所學專業和崗位條件,每名報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崗位一經確定,一律不得更改。
2、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13年畢業生未拿到畢業證書的需有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二本及其以上證明)、報到證、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白底免冠彩照3張。
3、此次招聘不受報名人數限制,招聘單位根據報名考生所報單位的崗位進行筆試、面試,遴選出優勝者進入政審、體檢、考核。
(四)考試、考核、錄用
1、筆試、面試。凡報名者須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方法采用筆答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面試采取“交談、提問”等形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原則按崗位數的1:2進入面試,報名不足1:2的崗位也可以等額進入面試),滿分為100分,依據筆試和面試成績總和高低遴選出優秀者進入考察、考核(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則加試面試確定最終人員)。所有筆試和面試成績均予以公示,并在辦理錄聘用手續時報送市人社局。
2、組織政審。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www.lahummer.com.cn)了解,政審通過查閱畢業生檔案,到畢業生所在系、班、學生處考察該生讀書期間的表現。政審合格者由用人單位、縣級主管部門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作為意向性擬聘用人選。
3、組織體檢。體檢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到縣級及以上有體檢資質的醫療單位進行檢查,體檢嚴格按照現行《云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按實際發生數由考生承擔。
4、錄用。政審、體檢均合格者,擬錄用人員單位在7月15日前將所有資料(包括學籍檔案)報縣人社局統一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縣人社局于7月30日前將公示無異議人員報市人社局辦理有關錄(聘)用手續,并由用人單位與該生正式簽定一年期聘用合同(試用),所簽定的聘用合同在30日內送人社部門鑒證。
5、試用期滿,考核為合格及以上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續聘手續。考核不合格者,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解聘手續。
三、招聘組織紀律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筆試、面試,按照有關考務、考紀嚴格規范組織。要做到精心組織,堅決避免工作失誤,對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失誤甚至弄虛作假的將根據具體情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按照昭通市紀委、昭通市委組織部、昭通市人事局等部門聯發的昭市人通〔2003〕27號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二)通知時效:整個招聘錄用工作,報名、考試、體檢及其它事宜均在通知時限內進行,不按時到場辦理手續者即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三)整個招聘工作,請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并接受上級部門與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若在報名、筆試、面試、考核、體檢、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舞弊行為或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且三年內不準參加昭通市組織的招聘考試。
四、其它事項
(一)本公告由巧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二)整個錄(聘)用工作,在巧家縣招考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縣人社、農、水招聘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辦理。
(三)已參加各類就業考試的人員可以參加本次考試,但對取得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和公務員考試擬錄用資格的人員,本次招聘均不再錄(聘)用。